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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8-04-28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担市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2、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4、负责市人大代表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5、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

  6、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县(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7、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大机关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联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办共10个(处级)行政部门及后勤服务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代表联络中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心共4个纳入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包括办公厅办公室、行政科、接待科三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市人大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市人大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市人大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市人大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市人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市人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市人大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市人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预算1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8万元。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2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万元。

  3、2018年收入预算相比2017年1346.5万元减少138.5万元。原因为:(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640.5万元比2017年594.7万元增加45.8万元,由于2018年公积金归在工资福利支出导致;(2)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543.2万元比2017年619.7万元减少76.5万元,由于今年比去年减少一次人代会;(3)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万元比2017年132.1万元减少107.8万元,由于2017年公积金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而2018年则归在工资福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208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万元,主要为(1)人员工资类支出;(2)单位维持运转经费;(3)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大代表活动、等各类项目支出。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13.5万元,项目支出394.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支出664.1万元,老干部服务中心支出43.5万元,后勤服务中心支出50.2万元,代表联络中心支出39.8万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心支出15.9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数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所属办公厅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9.7 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9.8 万元,下降19.7℅,原因是公务费定额标准调低所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人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服务预算20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2018年人大办公厅共有公务用车8辆

  2、 房屋情况:占用市政府机关办公楼部分房间

  (三)绩效管理情况

  无

  (四)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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