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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5-02-22

(2025年2月21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晓轩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朔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严格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朔州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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