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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04-01
(2023年3月31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虎荣所作的《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朔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全力履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朔州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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