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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时间:2022-01-02

(2021年12月31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朔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法治朔州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朔州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强化宣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法规;强化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网络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朔州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创新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规范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引导和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六、为推进建设现代化塞上绿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重点内容,聚焦全力打造“两山”理论实践高地、全力打造转型综改示范高地、全力打造能源革命创新高地、全力打造农牧融合发展高地的发展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建设现代化塞上绿都密切相关的能源革命、生态文明建设、创优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改革、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
  七、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建设融合式发展,切实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弘扬右玉精神和城市品格深度融合,厚植城市文明法治底蕴。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朔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传播右玉精神、红色文化中积极融入法治元素。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保护传承朔州革命老区红色法治文化,收集、整理、建立朔州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名录,建设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全市红色法治文化传播交流活动。把法治元素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广普法短剧、微电影等做法,加大法治惠民力度,支持和鼓励法治文艺创作,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实现共建共享。创新转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对朔州传统法律文化和法治人物的研究、挖掘、转化、宣传、交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下乡等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全市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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