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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1-02-26

 (2021年2月25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苏春华检察长所作的《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朔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123321”工作思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履职能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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