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2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白险峰辞去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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