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重要发布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决议

时间:2018-08-30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

与生态修复的决议

 

2018823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桑干河是海河流域永定河的主流,是朔州的母亲河,也是北京重要供水源地官厅水库的主要入库河流之一。保护桑干河(朔州段)生态关乎朔州经济发展,关乎朔州转型发展战略,关乎全市人民福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重大意义

加快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将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真正把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加快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是落实《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太行山吕梁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方案》总体部署的朔州责任。朔州地处京津冀上风上水区域,是“京津冀生态协同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河最主要的源头地区之一,桑干河(朔州段)生态安全对京津冀地区和山西省生态保护举足轻重。《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永定河等“六河”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治理。2016年底,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纳入了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领域的率先突破,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上升为国家战略。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承担起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朔州责任,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构建京津冀生态屏障作出朔州贡献。

加快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是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的历史使命。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战略目标,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积极推进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探索在保护中谋求转型发展,在发展中更加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新模式,使桑干河(朔州段)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绿色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有力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建设践行“两山”理论示范区

二、抓紧落实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工作任务

桑干河在朔州境内流域面积7571.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71%,朔州境内总长280.2公里,流经6县(市、区)19个乡镇,并有恢河、黄水河、浑河、马营河、大沙沟河、冻牛坡河、歇马关河、木瓜河、大峪河、小峪河、鹅毛河、口泉河12条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汇入。

加快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新理念,国家永定河治理为契机,以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为定位,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打造维护“京津冀生态协同圈”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

要立足转型跨越发展,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朔州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立足点,突出“大力学习弘扬右玉精神、坚定不移推动转型发展”工作主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优先,大力实施“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坚持绿色发展,加快构建“2+7+N”现代产业体系。

要立足生态扩容,持续做好引黄入朔、引黄河水对桑干河(朔州段)实行生态补水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问题,保障桑干河(朔州段)生态基流,逐步改善和恢复桑干河(朔州段)水生态环境。要科学制定全市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方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加强工业、农业、城乡节水改造,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行业发展,加大中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全市年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符合国家规定指标。

要立足污染减排,加大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管力度,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流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加强工业和城镇生活等污水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升级改造;加强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河流水质等监测工作,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措施,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要切实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沿桑干河(朔州段)及其重要支流恢河、浑河、七里河等河流两岸,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及村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工程建设,构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全覆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要加强水养殖管理,建立完善养殖许可证制度,限制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许可证发放数量,建立养殖环境影响评估机制。要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耕地休耕轮作、生态修复与治理等,优化农业布局和种植结构,合理确定农业用水总量,在水资源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严控地下水开采,严禁大水漫灌,合理压减灌溉面积,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退耕还林还草。

要全面打赢清河行动各项攻坚战,以“禁直排、清淤污、拆违建、关企业、停项目、迁村户”等工作为重点,按照“突击一个月、攻坚一百天、决战2018年,巩固提升至2020年”的总体思路,扎实做好以整治入河排污口、河道清淤清垃圾、拆除河道违法建筑、生活污水提标达标、工业企业达标提升、绿化沿河岸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七项攻坚战为主的清河行动,实现桑干河(朔州段)河道及控制范围内的污染企业项目、违章建筑、各类垃圾全部“清零”,改善桑干河(朔州段)沿岸生态环境,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要以国家永定河治理为契机,围绕“浚河、控污、固堤、绿岸、兴业、增水”,通盘筹划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依靠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大力推进“一河三带”(农牧交错带、生态旅游休闲带、现代产业园区带)的桑干河(朔州段)百公里生态经济长廊建设。要按照《山西省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抓好以河流连通、跨区域调水、关井压采为主的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大中型灌区渠道防渗、喷微灌等农业高效节水和工业、生活为主的节水工程;以河道疏浚、生态蓄水、湿地建设、入河口整治和险工险段防护为主的河流水系整治工程;以神头泉域保护为主的地下水泉域保护工程;以沿河绿化为主的恢复植被及水土保持工程;以桑干河(朔州段)及其重要支流恢河、浑河等河流源头及自然保护整治为主的河源保护及移民搬迁工程;以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农村垃圾整治等为主的水污染治理工程。

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并在城市区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和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通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非法养殖、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设障、围垦、倾倒废弃物和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自然保护区等活动。

三、强化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保障措施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履行职责的重点,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关于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的专项报告,加强监督,推动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参与决策作用、监督协调作用、桥梁纽带作用、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助推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总目标,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和整合力度,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河长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守河、护河、治河职责,扎实开展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通道,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要配合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做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桑干河(朔州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自觉遵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群策群力,治理母亲河,打好碧水保卫战,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塞上绿洲、美丽朔州”

  
  

版权所有: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朔州市 市府街3号      邮编:036002

电话:0349-2029437     传真:0349-2021968

晋ICP备14006156号     晋公网安备1406020200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