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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时间:2022-02-14

(2022年2月13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袁小波同志任朔州市公安局局长;
  王 福同志任朔州市信访局局长;
  谷富民同志任朔州市民政局局长;
  王 悦同志任朔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高 宇同志任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红宇同志任朔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
  刘国清同志任朔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黄 军同志任朔州市能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米炳生同志朔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杨成清同志朔州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于太明同志朔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燕 宽同志朔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贺旭峰同志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 军同志朔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职务;
  崔润常同志朔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兰成龙同志朔州市能源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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