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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间:2024-08-30

  8月29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云龙,副主任吴晓斌、王帆、胡伟、蒋丽梅、张祥、曹占贵,秘书长何志岳出席会议。蒋丽梅主持会议。副市长袁小波,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各审议组进行了集中发言;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朔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各个审议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关于批准调整2024年市本级预算的决定;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表决通过了《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虎荣辞去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找准经济发展的支撑点、财政收入的增长点,聚力攻坚突破,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统筹谋划推进文物保护、管理、传承、利用。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流域治理与修复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我市制定出台的《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真正把桑干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制定《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将为我市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要充分研究、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把条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

  冯云龙在讲话中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履职尽责,推进高质量立法、高效能监督、代表高水平履职,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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