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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宣传活动

时间:2020-06-04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妇委会联合市妇联,组织20多名巾帼志愿者在美都汇购物商场、人民公园开展《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宣传活动。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省人大常委会探索“精细化”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宣传活动旨在让广大市民了解新规,有效扼制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提高公民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活动中,巾帼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在商场、街头、公园等公共场所,为市民解读《规定》细则,广泛宣传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知识,让群众了解随地吐痰给居住环境和自身及他人健康带来的危害,并及时劝导制止“随地吐痰”陋习,倡导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无痰”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传播文明理念,摈弃不文明陋习,做城市环境文明的宣传员、勇敢无畏的监督员,为加快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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