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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8-08-09

     8月7日至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小春带队的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云龙出席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副市长韩文让陪同检查。

     期间,省人大执法检查组首先深入应县检查了清宁公园避难场所建设及应县人民医院应急准备情况,随后赴山阴县检查农村民居抗震加固情况,并考察了采煤沉陷区搬迁治理工作情况,之后又赴平朔矿山救护队考察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执法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有关情况汇报,并听取了基层对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意见、建议。

     李玉兰主持座谈会,韩文让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工作情况。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防震减灾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夯基础,提能力,求实效,促发展,为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卫小春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朔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扎实推进震害防御和法制建设,加强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了震情监测等工作,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卫小春指出,防震减灾工作是事关民生,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使之贯穿到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用以引领和规范我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形成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全面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深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震减灾的责任,大力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推动各方面落实责任、聚焦责任,促进法律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有主动作为意识,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加强对防震减灾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对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他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时刻将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坚决做到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绝不能放松、普法宣传的力度绝不能放松、法治建设的步伐绝不能放松,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护人民的安康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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