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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18-12-21

(2018年12月21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朔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朔州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和通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
  8、审议和通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
  9、选举;
  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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