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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间:2025-05-01

  4月30日下午,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晓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蒋丽梅、张祥、曹占贵、段兴金、王海军,秘书长何志岳出席会议。蒋丽梅主持会议。副市长袁小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建云,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7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各审议组进行了集中发言;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各个审议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决定;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免去李润军的朔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按照有关规定,会议任命的“一委两院”任职人员,由提请机关自行组织宪法宣誓,并及时将宣誓情况书面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接受了个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的申请。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按时、规范报备规范性文件,全力以赴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好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高水平的保护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梁晓旭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改的代表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代表法各项规定,持续深化“两个联系”,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能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实施,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大局,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注重统筹兼顾,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特别要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朔州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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