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云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帆、胡伟、蒋丽梅、张祥、曹占贵,秘书长何志岳出席会议。副市长袁小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建云,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右玉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据悉,《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右玉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草案)》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法规性决定,丰富了地方立法形式。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这一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对右玉精神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保护右玉县来之不易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传承和弘扬右玉精神,有利于把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决定的出台,将为守护绿水青山、传承弘扬右玉精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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