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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时间:2019-02-22

  2月21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云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白明、王帆、郭海鸿出席会议。副市长田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白险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维宁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调整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听取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稿(书面);表决通过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和《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审议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冯云龙指出,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和号召全市人民大力推进“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加快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推动我市改革开放再出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依法规范、组织精心、服务优质的要求,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保持“一线”状态、展现“一线”作为,主动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为大会召开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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